【招标公告】房县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工程承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1-04-09 08:48

房县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工程承总承包(EPC)(HBFX-202104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104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工程承总承包(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房县陵园路
建设规模:布展陈列馆800平方米;扩建纪念广场600平方米;新建零散烈士墓园浮雕围墙500米;革命烈士纪念碑、贺龙像、百步梯维护及绿化改造;烈士纪念塔改造修复;新建生态停车场600平方米,车位30个;扩建黑色化道路,长2公里,宽6米等项目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的要求,进行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并依据施工图设计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等;施工:根据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5-08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行业( 园林绿化、道路)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其中应包含红色革命烈士文化展馆的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或完成过1项类似红色革命烈士文化展馆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和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 3.1.3拟派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拟派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须是一家设计单位及一家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代理机构: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房县县门街文化园小区6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代先生
电话: 0719-3237516 电话: 0719-80256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1年04月09日
备注:


信息来源:http://www.hbbidcloud.cn/fangxian/jyxx/004002/004002001/20210409/e6425482-13c1-44fc-951b-e390262f0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