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一级路通讯管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1-06 09:56
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一级路通讯管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MJGPC20191009号)要求,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段改扩建工程协调指挥部的委托,现对“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一级路通讯管线迁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MJGPC20191009号
2、项目名称: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一级路通讯管线迁改工程
3、采购内容:通讯管线迁改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项目预算:3745610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1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
4、其他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需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缴费凭证和人员名单)。
6、供应商近三年内(指2017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
4、其他主要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需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缴费凭证和人员名单)。
6、供应商近三年内(指2017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1、文件获取需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由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 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待);
2.2文件获取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
3.文件获取方式:
3.1 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3.2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3.3 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2、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1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 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待);
2.2文件获取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
3.文件获取方式:
3.1 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3.2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3.3 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
采购人: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段改扩建工程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19-8789922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872809812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19-8789922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百强世纪城小区13栋2单元1601室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87280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