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09房县姜湾至土城段路面工程G209房县姜湾至土城段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2020-10-10 13:58
G209房县姜湾至土城段路面工程G209房县姜湾至土城段路面工程(HBFX-202010GL-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010GL-010001001
1.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BFX-202010GL-010001001
本招标项目G209房县姜湾至土城段路面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鄂路计【2020】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房县境内
建设规模:起点位于姜湾,止于土城镇,K1805+000-K1810+000、K1813+000-K1817+700、K1823+800-K1828+000,全长约13.9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1-16
合同估算价:61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地点:十堰市房县境内
建设规模:起点位于姜湾,止于土城镇,K1805+000-K1810+000、K1813+000-K1817+700、K1823+800-K1828+000,全长约13.9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1-16
合同估算价:610.00万元
2.3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23号
邮编:442100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719-3224579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
邮编:442000
联系人:代黎
电话:15727198886
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23号
邮编:442100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719-3224579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1号
邮编:442000
联系人:代黎
电话:15727198886
2020年10月10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2、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屏(包括“工程名称”“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2、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打印网页截图。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以上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已建业绩信息网站截屏(包括“工程名称”“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姓名”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资料不予认可; 4.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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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信息来源:http://www.hbbidcloud.com/fangxian/jyxx/004002/004002003/20201010/e3d490ac-7e32-45db-a9a5-9acbff983752.html